各位2024级本科生:
根据《浙江大学本科学生评价实施办法(浙大发本〔2017〕117号)》《浙江大学本科学生荣誉称号及奖学金评定管理办法(浙大发本〔2017〕118号)》《浙江大学公共体育与艺术部本科生评价实施细则(试行)》(附件1)《浙江大学公共体育与艺术部本科生荣誉称号及奖学金评定管理细则(试行)》(附件2)等文件要求,结合本科生评奖评优进度安排,现决定在全部门范围内开展学生综合评价工作。
一、面向对象
体艺部2024级全体本科生
二、评价内容及流程
(一)思想政治素质
思想政治素质评价主要考察学生的思想观念、价值取向和精神风貌等方面的表现。具体评价指标详见实施细则(附件1)。请各班按照以下流程执行:
1.建立班级学生评价工作小组。小组由班主任、班长、团支书和两名同学代表组成。班级学生评价小组负责本班思想政治素质评价环节的组织与实施,班主任担任班级测评小组组长,同时作为班级评奖评优第一负责人。
截止日期:9月13日24点前建立班级测评小组。
2.班级学生评价小组指导班级同学开展评价,以“记实”和“评议相结合的方式实施。
(1)班级每位同学按照活动记实加分细则(详见附件1实施细则的附表1)填写申报表(附件3)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由班级学生评价工作小组审核评定。
截止日期:9月16日24点前班长收齐班内全部同学个人申报表。
(2)班级学生评价工作小组根据班内同学“活动记实”情况和学校宿管中心下发的“宿舍记实”情况(附件4),核算本班同学“记实”综合分。
(3)“评议”部分包括“个人自评”和“班级评议”。“个人自评”指学生个人在学年小结表上作年度总结;“班级评议”指班主任和班级全体同学对本班级其他同学的相关表现进行评议,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学习态度、诚信记录、班级贡献、运动成绩等方面的综合评价。分四档打分:91-100分、81分至90分、71分至80分、70分及以下等四个分数段打分(其中打分的比例基本以20%、30%、30%、20%为准)。
截止日期:9月17日24点前完成班级评议。
(4)学生思想政治素质评价结果通过排名量化体现。其中“活动记实”排名占总排名的70%,“宿舍记实”排名占总排名的15%,“班级评议”排名占总排名的15%。最终思想政治素质评定结果包括“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原则上“优秀”不超过20%,“良好”不超过30%,“不合格”的评定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违纪处分未解除同学思政评价为“不合格”)。
(5)班级学生评价工作小组填写《公共体育与艺术部本科生班级思想政治素质评价汇总表》(附件5),并将本班思想政治素质评价结果在全班范围内进行公示。
截止日期:9月19日24点前完成公示。
(6)公示无异议或异议解决后,班级学生评价工作小组负责人打印纸质汇总表请全班同学在“本人确认”栏签字确认(未经授权,其他人不得代签);全员签字确认后,由班级学生评价工作小组成员和班主任进行审核并签字。
(7)班级学生评价工作小组组长将签字完成的汇总表纸质版交至游泳馆办事大厅202黄老师处;同时将汇总表电子版表格发送至0921105@zju.edu.cn。
截止日期:9月20日中午12:00点前完成。
(二)能力素养
能力素养评价主要从“社会工作、创新创业、公益服务、对外交流、文体活动、劳动实践”等方面进行,通过“申报-审核”的方式,按以下流程实施:
(1)学生按照能力素养项目认定标准(详见附件1实施细则的附件2),登录eta.zju.edu.cn申报能力素养加分,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系统填报过程请按照填写规范附件8进行填写)。同时,学生填写《能力素养加分细节表》(附件6)和《能力素质加分汇总表》(附件7)交给班长。
截止日期:9月23日24点前完成。
由班长统一汇总好两份电子表格(附件6、附件7),以“班级+能力素质加分细节表/汇总表”命名发送至0921105@zju.edu.cn。
截止日期:9月24日中午12:00前完成。
(2)部门对学生上报的能力素养加分情况进行审核认定。
认定标准中未列明事项由部门学生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商定后予以审核认定。评价结果以能力素养认定分值高低为基础,作为相关荣誉称号及奖学金的评选依据。
(三)学业成绩
学业成绩评价主要考察学生在参评学年的学业表现,将由部门统一进行核算和公示。
(四)体质健康
体质健康评价主要以学生体质健康测试情况及参加日常体育锻炼情况为主要指标,运动训练专业学生体质健康测试免测,其体质健康等级原则上为“优秀”。
未尽事宜,可咨询部门团委黄洁老师0571-88206905。
附件1:关于印发《浙江大学公共体育与艺术部本科学生评价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附件2:关于印发《浙江大学公共体育与艺术部本科生荣誉称号及奖学金评定管理细则 (试行)》的通知
浙江大学公共体育与艺术部
2025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