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学公共体育与艺术部
当前位置:首页 > 信息公告

浙江大学文琴合唱团管理章程

编辑:yhj 日期:2014-11-24 16:04 访问次数:4555

    浙江大学文琴合唱团隶属浙江大学公共体育与艺术部,是浙江大学文琴艺术总团的分支团体。是目前浙大唯一的校级合唱团。其前身可以追溯到1942年,原国立浙江大学西迁时,在贵州遵义成立的的浙江大学合唱团。2001年,旅美校友姚文琴女士出资300万元建立浙江大学文琴艺术总团,自此文琴合唱团就走上了更加系统的发展道路。合唱团的成员是来自全校各个专业各个年级的艺术特长生、非特长生。旨在通过合唱艺术,活跃校园文化氛围,展示浙大学生的精神风采。为了规范合唱团的管理,现制定具体规章制度如下:

一、 排练时间:
1、文琴合唱团常规排练开始时间为每周四晚21:15及周六晚18:00,分别进行分声部分排与全团合排。
2、如有特殊情况,由带团老师与团长组共同商讨决定取消排练或调整排练时间。由各声部长通知本声部同学。其他团员无权对排练时间进行更改。
3、如需临时增加排练,团长组与声部长将提前一天决定并由声部长通知团员。声部长有义务保证团员收到通知,团员不得以未收到通知为借口席排练。加排的请假与缺勤处理与日常排练相同。
4、如无特殊情况,任何人不得缺席排练。

二、优秀团员、团干评选规则
(一)优秀团员、团干的评选对象和基本条件
1. 优秀团员的评选对象为在团学习的在校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
2. 优秀团干的评选对象为在团学习并担任相关团干工作的在校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
3. 优秀团员、团干的参评基本条件以学校相关文件为准。
(二)评选办法
1. 评选单位
优秀团员、团干以在团的文琴合唱团团员为评选单位。
2. 名额分配
优秀团员、团干名额以公共体育与艺术部公布的当年度名额为准。
3.优秀团员、团干具体评定方法
优秀团员:在符合参评要求的基础上,采取全体团员投票选举,团长组和指导老师共同审核的方法评定。
优秀团干:在符合参评要求的基础上,采取全体团员投票选举,指导老师审核的方法评定。
4.优秀团员、团干评奖标准
优秀团员:
(1) 积极参加日常训练,该学年缺席排练次数少于5次;
(2) 积极参加学校布置的各项演出任务;
(3) 积极参加学校布置的各项比赛任务;
(4) 维护文琴合唱团团内和谐,支持并配合声部长和团长组的工作;
(5) 业务能力良好,能顺利通过该学年的各次考核。
优秀团干:
(1) 积极参加日常训练,该学年缺席排练次数少于3次;
(2) 积极参加学校布置的各项演出任务;
(3) 积极参加学校布置的各项比赛任务;
(4) 工作认真负责,积极配合指导老师,协助参与文琴合唱团团队管理的工作;
(5) 业务能力良好,能顺利通过该学年的各次考核。
(三)评选程序
1.评比条件公示:按照学校的统一部署,在每学年末,由文琴合唱团团长组向全体在团团员介绍文琴总团优秀团员团干评选规则,具体公布优秀团员和优秀团干的名额和评奖标准,并提出评比要求。
2.团员投票:根据优秀团员团干评选规则,在团的文琴合唱团团员在一定期限内选票交给团长组,并由团长组负责保管和收集选票。
3.汇总选票:根据全体在团团员的选票,由文琴合唱团团长组汇总候选名单,综合指导老师意见产生初选名单。
4.材料汇总并上报:根据初选名单,文琴合唱团团长组填写有关表格和报送有关材料,报文琴总团审定。优秀团员和优秀团干名单由文琴总团终审确认。

三、团干职责
1、团长组:
文琴合唱团团长组由团长和副团长组成,分工合作完成团务工作。
团长:
(1)接收并落实老师所交代的各项任务;
(2)统筹安排团内的常规工作开展;
(3)与其他各兄弟团队沟通交流、互通信息。
副团长:
(1)服从团长的安排,协助团长完成老师所交代的各项任务;
(2)明确分工,分别负责业务考核、日常考勤、指挥助理、团队熔炼方面的工作;
2、声部长:
(1)组织安排声部分排;
(2)本声部同学的考勤;
(3)组织本声部同学保持所负责琴房、排练厅的整洁卫生。

四、考勤制度:
为提高团员业务水品、保证排练质量、规范出勤,现对考勤做出以下规定:
1、每次排练由声部长协助团长组对本次出勤情况与缺勤团员的缺勤原因进行记录。
2、特长生如需缺席排练,必须提前向带队老师请假,获得许可后向主管考勤的团长与本声部声部长说明情况。
3、非特长生如需如需缺席排练,应提前向主管考勤的团长请假,获的许可后与本声部声部长说明情况。
4、请假必须由本人提前向老师或主管团长说明情况,对代请假及事后请假的不予认可。
5、如未请假缺席排练或频繁请假缺席排练,团长组有权按本章程第八部分的相关条例
进行处理。

五、排练内容:
1、分声部排练:
由声部长负责通知和组织管理,必须完成该星期指挥安排的曲目的识谱工作;
2、合排:由指挥安排。

六、排练、演出纪律
1、在指挥讲话或单排某一声部时,其他声部同学需保持安静;
2、排练时间不允许使用手机等电子设备;
3、排练厅内不允许吃任何食品,只可以喝水;
4、排练、走台、演出结束时,每人需把周围两个平方米内的垃圾带走。当天值日声部需对排练场地进行打扫。
5、未经老师或团长组同意,不得私自取走排练厅内任何物品;
6、演出走台需准时到场,听从老师安排及时化妆、更换演出服、开声等;
7、在彩排或演出地点听从指挥,彩排或演出结束后应迅速整理好演出设施,经老师同意后方可离场。

七、业务考核方式与规则
(一)业务考核:
考核分为视唱、单声部背唱、合唱三个部分。
1、视唱
由各声部长负责考核。团员随机抽取乐谱,钢琴给出标准音A,1分钟准备时间过后,团员需按乐谱要求唱出乐谱。准备期间不得借助任何找音工具。
2、单声部背唱
由各声部长负责考核。声部长从备考曲目中随机抽取两首。钢琴弹出歌曲的第一个音,团员需背谱唱出自己的声部。
3、合唱
由4位声部长共同负责考核。以4位团员为一组(每个声部1人)进行。声部长从备考曲目中随机抽取两首。钢琴分别弹出4声部旋律的第一个音,4位团员需背谱并合作完成演唱。
(二)成绩:
1、声部长须对三场考核分别评分,最终成绩以三场考核分数取平均值得到。
2、声部长须对团员的音准、音色、节奏以及合唱曲目的演唱做出评价。
3、分数分为5个层次,最高分5分,最低分1分。
1分:在看谱演唱情况下,除小部分错误外,能够基本完成歌曲。
2分:在看谱演唱情况下,能够较好地完成歌曲,做到谱面标有的各项处理。
3分:在背谱演唱情况下,除小部分错误外,能够基本完成歌曲。
4分:在背谱演唱情况下,能够较好地完成歌曲,做到谱面标有的各项处理。
5分:在背谱演唱情况下,除了能够做到谱面标有的各项处理外,还能做到指挥新添加的各项处理。
4、针对不同的团员,声部长须在备注一栏注明团员的优点和具体问题,并在考核后针对问题与团员探讨解决方法。
(三)规则:
1、原则上一个学期至少有2次考核,具体时间由文琴合唱团带团教师与团长组确定。
2、缺席考核即视为缺席排练。未能按时参加考核者可与声部长协调时间,原则上新考核时间须在原考核时间前后1周内。
3、参加比赛或演出的团员须在最近的1次考核中音准、音色、节奏三项成绩均达到3分以上(含3分)。
4、对于考核成绩有1项或以上分数不足3分团员,声部长须在考核后针对问题与团员探讨,并对团员予以辅导。

八、团内奖惩制度
(一)缺勤处理
为保证出勤,对缺勤处理进行以下规定:
1、缺席周四分声部排练者需自行向声部长问询排练内容并练习,声部长需在一周内对其练习结果进行检查。
2、缺席周六合排的团员应在课余时间向声部长了解排练内容,每月最后一次排练时,将安排所有本月请过假的团员合唱并复习对本月所唱所有作品。
3、团员应相互督促鼓励正常出勤。对于缺勤人数最多的声部,团长组将酌情取消本声部团员之评优资格。
4、一个长学期内,非特长生累计缺勤次数多于三次将予以开除处分,特长生将按学校相关规定处理。
(二)琴房使用
为保证琴房有序使用,合唱团琴房由公体艺部统一管理。团员需使用琴房时,凭证件到小剧场B座保安室领取所属琴房钥匙。团员使用琴房时,应爱护琴房内的公共设施,保持琴房整洁,不得在琴房内进食(水除外)。现对违反琴房使用条例的处理方式进行规定:
1、团员私自配用琴房钥匙,团长组有权没收其钥匙并上交。
2、团员若为非团内人员配用琴房钥匙,团长组有权没收其钥匙并剥夺其琴房使用权。
3、团员若将私人用品放置于琴房,此琴房其他使用人员有权对物品进行处理。

九、其他
1、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2、本章程最终解释权归浙江大学文琴合唱团指导老师及团长组所有。

 

浙江大学文琴合唱团
2014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