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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2018学年秋冬学期学生体质健康测试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9-30 来源: 编辑:wze 浏览次数:37689次

为贯彻落实“健康第一”的指导思想,切实加强学校体育工作,促进学生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养成良好的锻炼习惯,提高体质和健康水平。根据教育部实《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教体艺【2014】5号文件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和上报工作有关要求的通知》精神,浙江大学根据通知要求组织全日制学生进行2017-2018学年体质健康测试。参加2017-2018学年测试的同学请登录公共体育与艺术部(http://www.tyys.zju.edu.cn/“体质健康动态信息系统”中的“体质健康预约管理”,根据系统设置的时间段选择相应的测试时间进行测试,未预约直接进行体质健康测试的同学,测试成绩将无法进入体测系统,会造成测试结束后没有测试成绩。(预约流程图详见附件1)。

系统将于10月11日开放,可预约10月20日至11月5日周末测试时间测试11月3日开放11月10日至11月12周末测试时间的预约。请同学务必按照预约时间进行测试,如测试当天遇突发状况不能参加,必须取消预约时间,以免造成资源浪费,影响其他同学的预约测试。如需进行重复测试,在上一次测试结束后再选择相应的测试时间继续预约测试即可。

具体测试时间安排如下:

学年

2017-2018学年

 

  

 时间

 

10月20

下午

10月21

上午和下午

10月22

上午和下午

1027

下午

10月28

上午和下午

10月29

上午和下午

113

下午和晚上

114

上午和下午

115

上午和下午

11月10

下午和晚上

11月11

上午和下午

11月12

上午和下午 

地点

    紫金港校区田径场体质健康测试中心

注:

1、参加测试学生务必携带校园一卡通,如一卡通照片模糊需同时出示有效证件(学生证或身份证)。进入体质健康测试场地后应先激活校园卡再进行测试。

2、具体预约测试时间段安排:上午8:30-11:00五个时间段,下午13:00-16:00六个时间段,晚上18:00-20:00四个时间段。

3、测试对象:1)未参与2017-2018学年测试的2013、2014、2015、20162017级学生需提前预约并且在测试时间段完成所有项目的测试(包括已测但缺项或测试成绩不理想的所有浙大全日制同学),以免影响下一学年的评奖评优,预约测试地点均为紫金港校区。

2)玉泉校区、西溪校区、华家池、舟山校区20132014级学生将以学院为单位安排测试,具体测试时间和地点安排详见附件2。如错过学院安排的测试时间,可预约到紫金港校区进行测试。(之江校区同学请预约紫金港校区进行测试。)

4、提前预约,如测试当天遇突发状况不能参加,请同学务必取消预约时间如需进行重复测试,在上一次测试结束后再选择相应的测试时间继续预约测试即可。未预约进行体质健康测试的同学测试成绩将无法进入体测系统。

5、未能在测试时间完成测试或成绩不理想的同学务必以下补测时间段完成2017-2018学年的测试(详见补测试时间表,补测时间段预约系统将于11月25日开放)

    补测试时间安排如下:

 学年

 2017-2018学年        

时间

12月2日

上午和下午

123

上午下午

129

上午和下午

12月10

上午和下午

地点

          紫金港校区田径场体质健康测试中心

 

6、缓测要求:因伤病或其它原因(包括短期出国交流)暂时不能参加2017-2018学年测试的同学,需经校医院或学院(学园)证明,务必填写《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缓测申请表(缓测申请表见附件3)交至紫金港校区体育馆117室,经体艺部体质健康研究中心核准后,方可准予参加2018年春夏学期组织的2017-2018学年的体质健康补测

7测要求:符合免测条件的同学,在20171215日前将免测申请表经学院(学园)盖章后及校医院证明交到体质健康研究中心(体育馆117室)才有效。免测申请表见附件4

8其中2016级、2017级选上秋冬学期体育课的同学,引体向上(男)/仰卧起坐(女)项目由任课教师负责完成上报给体质健康研究中心后导入系统。

9、请各位同学相互转告,特别是毕业班学生。每位同学测试结束可登录公共体育与艺术部的“体质健康动态信息系统”(内网)“浙大体育与艺术”微信公众号进行体测成绩查询。

10、如在体质健康测试中违反相关测试规定,一律按照“浙江大学关于学生体质测试中违反规定的处理办法”处理。

11、如有问题,请联系体质健康研究中心,电话88208813。

附件1:学生体质健康测试预约流程图
附件2:玉泉、西溪、华家池、舟山校区20132014级学生体测时间安排
附件3:缓测申请表
附件4:免测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