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团支部:
根据校团委《关于召开2025年度团支部组织生活会和开展团员教育评议的通知》要求,结合部门工作实际,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进一步强化团员思想政治引领,夯实基层团组织建设,现就做好2025年度团支部组织生活会和团员教育评议工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26年2月27日-3月20日
二、参加范围
公共体育与艺术部全体共青团员(含2025年新发展团员)
三、组织形式
专题组织生活会一般以团支部团员大会形式召开,结合团员先进性评价和团员教育评议、年度团籍注册工作同步开展。
四、主要环节
(一)开展会前学习
采取集中学习和自学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团员重点学习:《习近平关于中国式现代化论述摘编》《论党的青年工作》《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纪律处分条例(试行)》等内容,持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结合政策解读和警示教育,进一步强化纪律意识、加强自我约束、提高免疫能力,努力做到“五个模范、五个带头”,激励广大团员青年奋进“十五五”,为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挺膺担当。
(二)查找差距不足
团支部委员会聚焦团组织政治功能、组织功能和服务功能,围绕组织建设、团员教育管理、联系服务青年、组织生活开展等方面查找不足、明确整改方向。
团员联系个人思想、学习与工作实际,对照团员先进性要求、团员义务和团纪规定等,认真开展自我剖析,查找差距不足。
(三)做好会议准备
团支部委员会总结支部建设和纪律建设情况,向全体团员报告上一次组织生活会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团员应提前准备好发言材料,实事求是进行自我剖析。团支部提前向上级团组织(部门团总支)报告组织生活会筹备情况,并在会前明确会议时间地点,准备好规范的团旗、团徽,团员教育评议民主测评表等相关会议材料。
(四)召开组织生活会
根据团支部组织设置和团员人数,组织生活会一般以团支部团员大会形式召开,团支部团员人数较多的,可以先以团小组为单位召开、团员逐一交流发言,再以团支部为单位进行总结,会上安排团支部书记、委员等发言。
议程指导如下:
1.团支部书记组织开展团纪学习教育,通报团支部委员会纪律建设情况,并向全体团员报告支部建设情况及上次组织生活会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2.团支部书记、委员及其他团员依次发言,交流学习体会、查摆问题不足,其他团员进行评议。
3.开展民主评议,采取个人自评、团员互评和组织评价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团员教育评议,同步开展年度团籍注册。在团员大会上,按照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对团员进行民主测评。
4.具备条件的,可邀请上级团组织进行点评。
5.重温入团誓词。
(五)会后工作
1.确定评议等次,应注意防止“唯分数、唯票数”。优秀等次团员数量应控制在参评团员人数的30%以内。
2.完成团籍注册,团员年度团籍注册应结合团员信息复核和团员教育评议工作进行,根据团员评议结果,给予注册或暂缓注册。
3.评议结果作为年度团籍注册、推荐优秀共青团员和团干部、推优入党的重要依据。组织生活会召开情况和团员教育评议情况应及时依托“智慧团建”系统做好记录。
4.团支部委员会制定改进措施,团员作出改进承诺,抓好改进提高,改进措施报部门团总支备案。
5.2026年3月20日前,组织生活会应召开完毕,做好相关材料归档并在智慧团建做好信息录入工作,相关操作指引见附件3。
五、实施要求
2026年3月20日前,组织生活会应召开完毕,做好相关材料归档并在智慧团建做好信息录入工作。智慧团建系统中,在“教育实践”模块录入组织生活会,选择“2025年组织生活会”,在“两制”模块录入团员教育评议结果和年度团籍注册,相关操作指引见附件3。
请注意,各团支部应根据本通知要求开展组织生活会,应开展但未开展的直接评定为软弱涣散团支部。
共青团公共体育与艺术部直属总支部委员会
2026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