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管理

关于李智巧老师校外兼职情况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5-08-04 来源: 编辑:lsy 浏览次数:46次

根据 《浙江大学教师校外兼职管理试行办法》(浙大发人〔2019〕51号)文件精神,经本人申请,所在部门审批,拟同意李智巧老师在完成学校和部门本职工作的前提下到下列相应的企事业单位进行校外兼职(兼职时间和期限详见下表),现予以公示。

序号姓名单位兼职职务个人承诺兼职时间兼职期限
1李智巧浙江音乐家协会理事非教学工作时间2025-09-10至2029-09-29

公示期7天,如有不同意见,请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方式向部门反映(电话:0571-87951993;电子信箱:0014253@zj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