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6-26 来源: 编辑:lsy 浏览次数:746次
《浙江大学教师校外兼职管理试行办法》(浙大发人〔2019〕51 号),经由教师申报其校外兼职,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讨论审批同意,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自2023年6月26日至2023年7月2日止。
公示受理部门:公共体育与艺术部组织人事科(紫金港游泳馆214室)
联系电话:0571-87951993
E-mail:0014253@zj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