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教师、同学:
根据培养方案要求,2021级行政管理(体育)本科生毕业实习工作将于2024-2025春夏学期进行;请严格按照“浙江大学本科生实习管理办法(浙大本发 [2018]4号)”要求,保障毕业实习工作顺利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习教学计划
公共体育与艺术部2024-2025年本科生毕业实习课程:
年级 | 2021级 |
课程 (专业) | 毕业实习 行政管理(体育) |
组织形式 | 分散实习,可依托单位或组织,实习时间可以不连续,但实习总时长不少于20个工作日。 学生实习前须填写“浙江大学本科生分散实习申请表”,经指导老师(班主任)批准后方可进行实习。 |
实习时间 | 2024-2025春夏学期 |
材料上交 | 1.不低于3000字的实习报告 2.记录完整的实习记录本 3.浙江大学本科生分散实习教学完成表 (仅限分散实习的学生交) 注:实习报告须是在总结实习过程的基础上,就实习过程中遇到的一个或几个专业问题进行剖析,提出自己的见解;或通过实习经历,谈谈所学习的课程在实习工作中的指导作用。 |
考核评分 (指导老师可参考打分) | 实习报告70% 记录本20% 实习单位鉴定意见10% |
二、指导教师注意事项
1.实习进行前,实习指导教师须做好学生行前培训,确保实习工作按计划实施,同时提高学生实习安全意识。要特别关注分散实习的同学,建议采用一日一报等方式加强师生联系,确保学生的实习教学效果和人身安全。
2.成绩评定及输入。学生实习结束后将实习报告和实习记录本交给班长,由班长统一交到教学科。建议实习成绩以百分制计,成绩应有区分度,基本符合正态分布。
3.实习结束后,由班长收齐班内学生实习材料、课程作业等,将完整材料交给部门评定打分,最后再将材料交至教学科保存。
三、实习学生注意事项
1.实习学生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政策法规和学校有关规章制度、实习单位规章制度、实习协议等。学生在实习期间应服从实习指导教师和实习单位带教人员管理。实习学生须按照实习教学大纲、实习计划要求完成规定的实习任务,并撰写实习记录,在实习结束时提交实习报告等资料。
2.分散实习的学生,还需在实习前提交“浙江大学本科生分散实习申请表”,并附实习单位签章的实习协议书或相关证明,经指导老师(教学科)批准后方可进行实习。实习结束后一周内还需提交具有实习单位实习评定意见的“浙江大学本科生分散实习教学完成表”。
四、实习教学相关文件、表格、归档材料清单
相关材料点击下载(https://bksy.zju.edu.cn/2019/1224/c28347a1871106/page.htm),实习时间,各班级要按照教学计划安排执行,需在实习开始前根据具体情况作好妥善安排,不允许无计划、无目标的放任自流。学生实习期间要加强管理和安全意识,确保人身安全。
如有问题,请及时与班主任或教学科联系,联系电话:0571-88208813。
体艺部教学科
2025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