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2016级学生课外阳光体育锻炼的通知

Editor:yhj Date:2019-03-13 Hits:1939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文件精神,从2014年开始,建立高校学生体质健康状况抽测通报制度,在各校自测的基础上,对我省高校学生体质健康进行统一抽测,并将抽测结果向社会公布。为进一步加强2016级学生课外阳光体育锻炼,提高学生体质健康水平,并确保抽测工作顺利开展,课外阳光体育锻炼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1. 实施对象:2016级大三年级学生
    2. 抽测时间:2019年4月中旬
    3.宣传动员:时间为2019年3月13日至17日,请学工部、宣传部、团委、学生会、各院系做好宣传动员工作,建议各院系召开1次课外阳光体育锻炼大三学生动员会。
    4.锻炼计划:2016级学生实施跑步计公里数课外阳光体育锻炼(下载“浙大体艺”app进行)。
    (1)有效跑距和次数:每次男生≧3.5公里、女生≧2.5公里;平均每周APP跑3次;每次有效跑距完成时间为12-45分钟;
    (2)有效锻炼时间:计划4周(3月18日-4月14日);
    (3)有效锻炼时段:上午6:00—7:30,下午15:30—22:30;
    (4)锻炼完成距离:男生完成42公里(1个马拉松跑的距离),女生完成30公里;
    (5)课外锻炼地点:可在各校区校园和田径场进行(之江校区可能存在信号不稳定情况)。
     被省教育厅抽中参与测试的重点院系的辅导时间、辅导内容,确定测试时间后另行组织安排。
    5.辅导组织:各院系主管体育工作领导负责,辅导员协调组织16级学生进行app跑步课外阳光体育锻炼,4周锻炼结束后由公共体育与艺术部将各院系学生的锻炼情况反馈给院系,建议院系对完成课外锻炼公里数的学生给予一定的综素加分。院系如需安排身体素质练习等内容,请联系体艺部委派的下院系辅导教师对大三学生进行辅导。
    6. 激励机制:积极开展课外阳光体育锻炼学生人均次数/学年(占40%)、体测合格率(占30%)、“三好杯”系列竞赛参赛率(占30%)达前10名的院系,校体委拟颁发浙江大学阳光体育运动“优胜单位”奖杯,并给予适当金额的体育活动经费支持(从文体发展基金中支出)。
 
浙江大学体育运动委员会
2019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