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学教师校外兼职管理试行办法》(浙大发人〔2019〕51 号),经由教师申报其校外兼职,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讨论审批同意,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自2023年6月26日至2023年7月2日止。
公示受理部门:公共体育与艺术部组织人事科(紫金港游泳馆214室)
联系电话:0571-87951993
E-mail:0014253@zju.edu.cn
| 所在部门 | 姓名 | 兼职单位 | 兼职职务 | 兼职期限 |
| 公共体育与艺术部 | 傅旭波 | 浙江求是青少年体育俱乐部 | 监事 | 2023-07-01至2026-06-30 |
Editor:lsy Date:2023-06-26 Hits:1264
《浙江大学教师校外兼职管理试行办法》(浙大发人〔2019〕51 号),经由教师申报其校外兼职,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讨论审批同意,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自2023年6月26日至2023年7月2日止。
公示受理部门:公共体育与艺术部组织人事科(紫金港游泳馆214室)
联系电话:0571-879519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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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共体育与艺术部 | 傅旭波 | 浙江求是青少年体育俱乐部 | 监事 | 2023-07-01至2026-06-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