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高校:
为更好地做好浙江省第十四届大学生运动会田径比赛,现将有关事项作如下补充通知:
一、比赛时间与地点:
时间:2015年11月8日至11月13日
地点:温州大学茶山校区。
二、报到时间与地点:
(一)裁判员:2015年11月7日17:00前,于“温州市瓯海区茶山街道学宛商务宾馆(梅泉大街95-97号)”报到。报到时请在酒店前台一次性付清住宿费,由酒店开具发票,共7天。收费标准:258元/人/天。
(二)资格审查委员、仲裁、技术代表、技术官员、省派裁判长:2015年11月8日17:00前,于“温州大学茶山校区专家楼(南校区)”报到。
(三)各代表团: 2015年11月8日17:00前,于各住宿酒店报到(各住宿酒店地址详见报名系统中的酒店预订清单)。报到时请在酒店前台一次性付清食宿费,由酒店开具发票,共6天。食宿费的收取,根据入住酒店不同,进行分类收费:第一档, 220元/人/天(其中住宿费170元,餐费50元);第二档,210元/人/天(其中住宿费160元,餐费50元)。如要求入住单人房,按两人标准收取。
三、领取注册证:
为方便运动员参赛,浙江省第十四届大学生运动会田径比赛运动员检录时,仅对运动员的注册证与号码布予以检查。因此,请各代表团在领取注册证时,务必提交如下材料:
(一)浙江省高等学校招生办审核录取的花名册(复印件需加盖学校招生办印章);
(二)运动员本人的学生证和身份证原件;
(三)由校医院或县级以上医院开具的运动员体检健康证明;
(四)根据《浙江省第十四届大学生运动会田径比赛竞赛规程》和补充通知中规定的缴费清单:
1、竞赛保证金
收费标准:3000元/队
注:确认比赛中无违规事件发生,则在比赛后予以退还。
2、报名费
收费标准:1000元/队
注:报名费以参赛队为单位进行收取,而非以参赛学校为单位进行收取。
3、裁判代聘费
收费标准:2000元
注:无裁判任务,或学校选派裁判员而未被大会聘用的单位,需缴纳裁判代聘费。
4、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
收费标准:40元/人
注:由承办方为参赛队团长、领队、教练员、工作人员、运动员、裁判员办理保额每人不少于十万元,附加医疗一万元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险日期包括参赛往返旅途期间。请各代表队于11月7日前上报以上人员人数,11月8日晚上报具体人员名单,11月9日根据各参赛队负担的保险费出具保单并收取费用。
5、协会注册费
收费标准:30元/人
注:由协会收取。
6、办理时间和地点
办理时间:2015年11月9日下午2:00--3:30(领队、教练联席会议之前)
办理地点:温州大学茶山校区雁山厅(南校区)
四、需各代表团配合与协助的其它事项:
(一)各代表团运动员熟悉场地时间安排表(见表1)。
(二)根据《浙江省第十四届大学生运动会田径比赛竞赛规程》要求,赴温州参赛的用车及比赛期间酒店与赛场的往返交通均由各代表团自行安排,请各代表团务必提前做好准备。
(三)为有序安排交通车辆,请各代表团认真填写《浙江省第十四届大学生运动会各代表团赴温车辆信息登记表》(见表2),并将此表于2015年11月3日前通过电子邮件发送给温州大学蔡忠建老师收,邮箱:tyxyczj@wzu.edu.cn,联系电话13968812939。
(四)需要清真用餐的人员,请填写《浙江省第十四届大学生运动会清真用餐需求反馈表》(见表3),并将此表于2015年11月3日前通过电子邮件发送给温州大学蔡忠建老师收,邮箱:tyxyczj@wzu.edu.cn。
五、温馨提示:
因田径赛场距离住宿酒店较远,故赛事承办方于比赛期间除设置代表队大本营外,还在赛场附近的体育馆安排了四个室内馆作为运动员的临时休息点,并提供部分垫子,届时各参赛单位如有特殊需要请自备。
六、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表1:运动员熟悉场地时间安排表
表2:赴温车辆信息登记表
表3:清真用餐需求反馈表
浙江省大学生体育协会田径分会
2015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