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完善对文琴艺术团的管理,促进文琴艺术团的持续发展,现拟订《浙江大学文琴艺术团团员暂行管理条例》并公示如下: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即10月8日至10月13日。意见反馈邮箱:lizhiqiao@zju.edu.cn
公共体育与艺术部
2015年10月1日
编辑:yhj 时间:2015年10月01日 访问次数:3049
为进一步加强、完善对文琴艺术团的管理,促进文琴艺术团的持续发展,现拟订《浙江大学文琴艺术团团员暂行管理条例》并公示如下: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即10月8日至10月13日。意见反馈邮箱:lizhiqiao@zju.edu.cn
公共体育与艺术部
2015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