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普通高等学校:
为推动我省高等院校间的相互了解、相互交流和相互学习,共同促进与提高浙江省大学生田径运动技术水平,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 浙江省体育局办公室关于印发2015年省级学生体育竞赛计划的通知》(浙教办体[2015]8号)精神,由浙江省教育厅 浙江省体育局主办、浙江省大学生体育协会 浙江省大学生体育协会田径分会 浙江理工大学协办、浙江大学承办的“浙江省大学生田径精英赛”,经研究决定于2015年6月在浙江大学举行。
现将浙江省大学生田径精英赛竞赛规程(见附件)印发给你们。参加高校要本着节俭、安全的原则,以团结、奋进、文明、育人为宗旨,认真做好比赛的组队、参赛等各项准备工作,共同办好本次比赛,为迎接2017年全国第十三届学生运动会在我省举行打下良好基础。
附件:浙江省大学生田径精英赛竞赛规程
浙江省大学生体育协会
2015年4月18日
附件
2015年浙江省大学生田径精英赛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浙江省教育厅 浙江省体育局
二、承办单位
浙江大学
三、协办单位
浙江省大学生体育协会
浙江省大学生体育协会田径分会
浙江理工大学
四、比赛时间与地点
2015年6月6-7日在浙江大学玉泉校区田径场举行(撑竿跳高项目在浙江理工大学举行)。
五、参加单位
全省部分高等院校。
六、比赛项目
男子:100m、200m、400m、800m、1500m、5000m、10000米、110m栏、400m栏、4*100、4*400、跳高、撑竿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标枪、铁饼、十项全能。
女子:100m、200m、400m、800m、1500m、5000m、10000米、100m栏、400m栏、4*100、4*400、跳高、撑竿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标枪、铁饼、七项全能。
七、竞赛办法
(一)比赛采用中国田径协会审定的最新《田径竞赛规则》和相关补充规则。
(二)径赛800米(含800米)以上项目只设一个赛次(包括400米栏),400米(含400米)以下项目分预、决两个赛次;田赛各项报名人数超过30人时,设及格赛,录取前12名参加比赛。
(三)比赛器材除撑杆自备外,其它器械由大会提供。
八、竞赛分组
比赛分为普通组与高水平组。
普通组:全省普通高等本科院校、全省普通高等专科学校和职业技术学院,按照全国高等院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学生。
高水平组:全省普通高等本科和专科院校体育院系,按照全国高等院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体育专业专科、本科学生及研究生;以及全省普通高等院校招收高水平和单考单招的学生。
九、录取名次与奖励
不设团体名次。各单项录取前八名,颁发获奖荣誉证书。
十、裁判选聘
各参赛学校(参赛运动员人数多于3人)需派一名裁判(可由教练员兼任)参与裁判工作。如参赛院校未推荐裁判,则须向大会交纳裁判员代聘费500元。裁判不足部分由省大学生体协田径分会聘请。
十一、经费
(一)按照国家现行体育竞赛有关规定的开支标准办法执行。
(二)各运动队的参赛费、交通差旅费、食宿费自理。
十二、报名、报到
(一)报名:各单位必须于2015年5月22日前,将报名表以邮件发至E-mail:gtbzr@zju.edu.cn,报名表请登录浙江大学公共体育与艺术部网站(www.tyys.zju.edu.cn,)活动预告中下载“2015年浙江省大学生田径精英赛报名表”。请注意报名有关事项,第一,报名表的格式不要改动;第二,报名表中未标注单位名称者,请选择“其他单位”进行报名;第三,请在教练一栏中填写裁判名字并在名字后面注明裁判。
(二)报到:各队于2015年6月5日下午17:00前到浙江大学玉泉校区体育馆报到,报到时须交:
(1)健康证明:由各校医院,或县级以上医院健康证明。
(2)保险单据原件,所有教练员、运动员、领队、工作人员都必须由所在单位在当地保险公司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十三、未尽事宜,由田径分会另行通知。
十四、本规程解释权属主办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