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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浙江大学体育场馆举行培训活动的相关规定

发布时间:2013-07-28 08:27:07   访问次数:2028

    根据《浙江大学体育与艺术场馆使用管理规定》,即:“任何单位、公司、个人不得在本场地内擅自举行培训及活动,如有需求请与体艺部场馆服务中心联系,办理预约申请及租用手续”。 为了维持体育馆秩序,保护学校体育馆设施,特制订在本单位举行培训活动的若干规定,具体如下:
    第一条  在本单位举行的所有培训活动,学员及教练员运动伤害和人生安全,由培训单位、公司、以及个人自负。
    第二条  在本单位举行的所有培训活动,任何单位、公司、以及个人不得以本校和本部门名义做宣传广告。
    第三条  在本单位举行的培训活动,收费标准:

场地
收费标准
有数限定
备注
 球
800元/场/2小时·片
15人,含教练
超过人数须另租场地或购票入场。
 球
600元/场/2小时·片
15人,含教练
网球场
400元/场/2小时·片
5人,含教练
羽毛球
250元/场/2小时·片
5人,含教练
乒乓球
150元/台/2小时
5人,含教练
跆拳道
30元/人/2小时
含教练
人数不限
 术
30元/人/2小时
含教练
其它项目
30元/人/2小时
含教练
 球
30元/人/2小时
含教练
橄榄球
30元/人/2小时
含教练
 径
20元/人/2小时
含教练
 球
400元/场/2小时·片
15人,含教练
超过人数须另租场地或购票入场。
 球
300元/场/2小时·片
15人,含教练
网球场
200元/场/2小时·片
5人,含教练
其它项目
20元/人/2小时
含教练
人数不限

    第四条  本规定由浙江大学公共体育与艺术部负责解释。
    第五条  本规定自2013年8月1日起实施。

浙江大学公共体育与艺术部
2013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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